這兩天,四川儲能圈被一份征求意見稿攪得人心惶惶。
"四川儲能完了""峰谷套利沒了""十個月沒電價差了"——類似的標題在朋友圈刷屏。說實話,情緒拉滿,但作為從業者,我們看完文章后最應該關心的是,文件到底怎么寫的,對四川儲能項目究竟意味著什么?

這次引發爭議的,是《四川2026年電力市場交易總體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及《四川電力市場規則體系V4.0(征求意見稿)》里的一段話,大意是:發電側、用戶側的電價,將通過雙邊協商、集中交易等市場化方式形成;高耗能用戶的電價交易不設上限;為了保供電、削峰填谷,在省里分時電價政策要求執行“尖峰電價”的那些月份和日期,原來執行峰谷電價的用戶,還是必須按分時電價來執行。

不少文章據此順推出一句話:“除了7、8月兩個月之外,其余10個月不再執行峰谷電價,全靠市場電價說話。”于是結論就來了:沒有行政規定的峰谷差,用戶側儲能靠什么套利?四川儲能“天塌了”。但問題在于,這樣的推導,是否超出了文件字面上的意思。
嚴格來講,文件明確的是,在規定有“尖峰電價”的月份/日期(比如現在的迎峰度夏7、8月),必須執行分時電價;但并沒有寫“其他月份一律不得執行分時電價”“峰谷電價從此取消”。有沒有可能,其他月份,仍然保留一定的峰谷結構,只是幅度、機制會調整?或者通過“分時合同價+現貨聯動”的方式,把分時電價更多“市場化”?
從字面上看,這些都是存在空間的。配套的零售套餐指南、購售電合同范本、結算細則都還沒發布,征求意見稿本身也還可能修改,現在就下“十個月廢除分時電價”的定論,屬于典型的“解讀跑在政策前面”。
更重要的是,對于仍然由電網代理購電的工商業用戶,現有的政府分時電價政策,文件明確說了不受這次征求意見稿的影響,還是按原有機制執行。所以,“四川分時電價要取消”這個標題,本身是有誤導性的。天不至于塌,但這么改動也著實動了用戶側儲能的命根子。
關鍵幾個變化:
批發側:全量現貨化結算
發電企業、電力用戶、售電公司、虛擬電廠:全電量按每小時的現貨電價結算;獨立儲能按每15分鐘的現貨出清價格結算。也就是說,在發電側和批發市場,已經完全是“盯著現貨曲線吃飯”的邏輯,不再有太多“保底價差”。
零售側:大頭是“合同價”,小頭才跟現貨波動
零售用戶(也就是我們的終端工商業客戶)和售電公司簽的是一個“交易價格+聯動價格”的套餐合同,要約定:每個月不同時間段的電價(可以是24小時細分,也可以是峰平谷分段);一年中與現貨聯動的比例(5%–10%)。翻成大白話就是:大約90%–95%的電價,是提前在合同里“寫死”的;只有5%–10%的電價,跟著現貨市場走,而且還是“當月平均價”,不是每天、每小時實時結算。
這意味著什么?即便現貨市場中午便宜到離譜,晚高峰貴到上天;傳導到終端用戶賬單上的價格波動,會被大幅“攤平”,最后只是電價里一個很小的波動項。對應到儲能,就是:你看著系統現貨曲線上下大起大落,心里很激動,但真正結算到用戶側、到你項目收益上的波動,其實已經被稀釋掉了。
用戶側儲能:不再是獨立市場主體,只是“用電的一部分”
文件明確了一條:用戶側新型儲能,被視為電力用戶的配套項目;儲能充放電量算在該用戶的用電里,不單獨參與市場交易和結算;儲能和電力用戶之間的費用,由雙方自己算、自己付。
簡單理解,用戶側儲能不能像獨立儲能那樣,自己上市場單飛。你賺不賺錢,全看你跟終端用戶、跟售電公司怎么約定電費拆分。原來四川電力交易中心還提供過“幫你算收益”的服務(有條件的儲能項目,可以委托交易中心做收益計算),征求意見稿里這條也沒了:以后都是“你們自己算,自負盈虧”。
這三點疊加起來,才是這次“震動”的真正來源:靠行政規定峰谷差、靠電網幫你算收益、躺著吃套利的年代,已經一去不復返了。
如果你只會做“峰谷差套利”,那么過去你賴以生存的幾個支柱,的確都在松動。
收益不再寫死在文件里
分時結構可能更“市場化”:由用戶和售電公司談合同價;儲能收益,完全取決于合同里怎么分“省下來的電費”和“參與市場交易的增量收益”。這對于習慣了“政策給出標準答案”的投資人來說,是個不小的心理落差。
套利空間明顯收窄
一方面,非夏季迎峰度夏月份,是否還會有強制拉大的峰谷價差,目前文件沒寫死。四川本身又是水電大省,豐水期電價本來就低且平穩,沒太多夸張的峰谷差;另一方面,零售側95%左右的電價是提前約定好的,只有5%–10%跟現貨走;還要把現貨價格做“月平均”,再傳給用戶。這兩個效果一疊加,每天那種“晚上高、中午低”的電價鋸齒,絕大多數已經被“磨平”了。
對儲能來說,原來的肉眼可見大價差,會變成賬單上小幅起伏,很多項目的周期收益,可能壓根蓋不住循環成本和投資回報要求。
從業者專業短板會被放大
用戶側儲能在新規則下,變成一門“金融+能源+交易”的綜合生意。懂光伏、懂電池,只是基礎,過去習慣拿著“固定峰谷價差”就開干的中小投資人、集成商,可能突然就“看不懂盤”了。
融資和退出的難度被動提高
收益高度依賴合同設計和交易能力,不確定性大了,回本期可能被審得更嚴,資金方會要求更高的自有資金比例或者收益率預期。短期看,四川的用戶側儲能,確實會迎來一輪“史詩級”的難度升級。
但如果換個角度,從更大的政策背景思考,這次改革并不是要“搞死儲能”,恰恰相反,是在把“真正需要儲能的場景”從泡沫里篩出來。
今年9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《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其中明確寫著,到2027年,新型儲能要“基本實現規模化、市場化發展”;要健全“電能量、容量、輔助服務”等多元化收益機制。由此可見,政策的大方向還是支持儲能的,只是要把那些只會"躺賺"的玩家淘汰掉。相應的,真正懂電力市場、會做交易策略、能精準預測價格的專業玩家來說,這反而是機會。
如果你是四川儲能的投資人或運營商,我的建議是:
別慌,先等正式文件。現在只是征求意見稿,最終版本可能還會調整。而且配套的零售套餐指南、購售電合同范本都還沒出來,很多細節還不明朗。
提升專業能力。學會看現貨曲線、理解批發零售價差、掌握交易策略——這些以前可能不需要的能力,現在成了必修課。
找對合作伙伴。如果自己不具備市場交易能力,就找靠譜的售電公司或虛擬電廠合作。單打獨斗的時代過去了。
重新測算收益模型。別再用以前的簡單峰谷套利模型了,要把合同價差、現貨聯動、輔助服務等多種收益來源都考慮進去。
如果你還準備做儲能,現在依然是很好的時間點。天不會塌,但不改變玩法的人,終究會被這淘汰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