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贛州公布2018光伏上網電價政策
光伏產業網訊
發布日期:2018-04-24
核心提示:
為了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,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,近期,贛州市物價局轉發了江西省發改委《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》,通知規定了以下主要內容。
為了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,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,近期,贛州市物價局轉發了江西省發改委《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》,通知規定了以下主要內容。
一、光伏電站上網電價政策:一是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.75元。二是2018年以前備案并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,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運的,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.85元;但在2018年6月30日仍未投運的,執行我省2018年標桿上網電價,為每千瓦時0.75元。三是納入國家能源局、國務院扶貧辦下達的“十三五”光伏扶貧計劃內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(0.5兆瓦及以下)標桿電價保持為每千瓦時0.85元。




